close


2007/07/22
今天是來到Perth的第七個星期,開始在Fast Eddy’s打工已經有兩個星期,雖然戶頭進帳不少,但是,黑眼圈與眼袋這輩子第一次這麼可怕。上班常常從8PM~6AM,一次八、九個小時跑不掉,餐廳好像是市區中唯一24小時營業,所以,生意半夜時異常地好,大概是大家去PUB狂歡完後,剛好過來吃消夜續攤,雖說是美式餐廳但說穿了就是伯斯的永和豆漿...我是這間餐廳第二個台灣員工,前輩LUKE比我早工作2個月,之前我們manager根本不知道台灣在哪邊。
客人常常神智不清而且瘋狂。從一開始聽不懂客人點菜,英聽不是太好加上這邊的人有特殊的口音,出了很多錯誤,到現在已經不會緊張,懂得怎麼敷衍客人,也從外場學到會飲料吧。
如果是當外場就要瘋狂走八、九個小時直到下班,明明超累也要隨時記著掛上職業笑容,所幸這邊的客人通常很友善,看見新人上班難免會出錯,總是很親切且體諒。如果是drinks bar就要瘋狂作奶昔、聖代、鬆餅、調酒,有時候回家右手因為不停挖冰淇淋都快舉不起來,大部分的同事因為drinks bar要做的事情多很多所以不喜歡,不過,我卻相反比較喜歡,也有可能是因為在台灣已經做慣吧台。當初訓練時,幾乎一天內就要全部學會,昨天上班manager叫我帶新人,東西很複雜加上用很破的英文溝通,很好笑。
在台灣不習慣熬夜,沒想到來澳洲後,熬夜已經熬成精,下班時,常是天剛剛亮,一個人坐在廚房吃早餐、喝咖啡,身體很累,看見早起的人們,精神也會跟著很好,不知不覺吃很多東西,睡到下午起床,才會真正感到很累很累。所幸,下星期開始擺脫overnight的班。直到在餐廳做大夜班,一方面也算真正了解這個城市的另一種面貌,平時商店5點就會關門,城市入夜後顯得非常冷清,不過,一到瘋狂weekend,人們蜂擁到PUB狂歡,街上滿滿人潮,約十點多就可以在街上看見有人醉到被救護車載走,通常來餐廳吃飯的人,一群一群從PUB出來的人們,天氣明明很冷,女生都穿超低胸,重點是一定要擠胸部,人很美,卻醉得可怕。之前,有個很悍的manager,講話常常用嘶吼,壓力很大,還好上個星期她就辭職跑去荷蘭結婚,現在上班,同事人都不錯,世界各地都有,一大堆韓國人。
其實做餐飲業很累,卻有一定的樂趣,很忙時,時間就會過得很快,接觸不一樣的人們,不一樣的食物,很豐富。
不能說這是個太好的工作,但起碼跟其他的工作,例如house keeping、casher…等比起來,我還是比較喜歡,況且薪水很好,時薪17.87平均一週可以賺個6、7百塊,算是Perth市區行情價以上,而且員工餐5折,漢堡很好吃,太感謝當初Rickey的協助。希望藉由這個工作英文會話和聽力都會有所進步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a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